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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德参展,你了解德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吗?
发布时间:2019-07-29  更新时间:2019-07-29  作者:  点击次数:74973

德国素来享有“会展王国”的美誉,在全球每年举办的130-150个国际专业展会中,有2/3是在德国举办。德国每年举办大大小小的会展不计其数,内容涉及众多行业,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今天恰逢第19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德国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德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德国知识产权法律历史悠久、体系严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很高。德国《专利法》(PatG)、《实用新型专利法》(GebrMG)、《商标法》(MarkenG)、《外观设计法》(DesignG)、《著作权法》(UrhG)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UWG)等构成基本法律框架;与《欧洲专利公约》(Europäisches Patentübereinkommen)、欧盟关于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等条例,以及在德生效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共同构成完整的法律框架。

欧盟知识产权案件近70%在德国诉讼审理,其中50-60%在杜塞尔多夫州法院审理。权利人如果在欧盟内三个以上国家进行经营,申请欧洲专利更有利;如果只在德国经营,申请德国专利更方便。

展会知识产权常见纠纷

警告信(Abmahnung)

警告信是一种非法庭法律手段,属于自力救济措施。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在进入法律程序前,应当先给对方庭外解决纠纷的机会。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如果被告立即承认原告主张的权利,则由原告承担全部费用。因此,警告信虽非申请临时禁令前的必经程序,但申请临时禁令方为避免可能承担费用,通常情况会先发出警告信,给对方庭外解决的机会。

应对建议:参展时如收到停止侵权警告信必须及时处理。首先检查对方是否具有发出警告信的权利,如对方不具资质则应明确拒绝。其次了解警告信的内容,如果认为纯属无理,可委托律师或自行出具反警告信。还可在收到警告信之后立即向律师申请保护函,以备法院审理时参考,但不建议用此做法,因为保护函不具决定性作用,而且办理时长根据展品所涉法律情况会有很大差异。

保证书(Unterlassungserklärung)

警告信通常会附带一份停止侵权保证书,要求侵权人保证立即停止在德国生产、销售、进口带有商标或外观设计的产品,如果违反保证,将有罚金。

应对建议:如果未侵权,则不应签署保证书,并明示自己有权采取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如对是否侵权并不确定,应注意避免签署对方提供的停止侵权保证书,而应由律师代拟保证书,并注明只是承诺而非证明自己有义务履行,这样既可减少经济损失,也可保留诉讼主动权。

临时禁令(einstweilige Verfügung)

临时禁令是一种诉前保全手段,是临时、紧急措施。权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当警告信收件方不签署保证书时,权利人也可向法院说明情况紧急申请临时禁令。临时禁令是权利人在展会上经常使用的法律武器,风险和门槛较低,无需支付法庭费用,只需提供权利人的专利证明复印件、对方产品的照片或广告等材料并阐述意见。如果法院认为存在侵权可能,一般不经庭审直接颁发临时禁令,被申请人根本没有机会辩解。

应对建议:展商在现场应先遵照执行,切忌与执法者发生冲突;因为展台视同营业地点,中国展商可以在德国按照德国法律采取协商谈判、诉讼或复议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进一步反诉和索赔。

起诉(Klage)

起诉是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常用手段,但在时效性上不及临时禁令,不能实现快速停止对方继续侵权的效果。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外国企业赴德参展期间,其展台即被视为企业在德营业场所,起诉方可以到展台送达文书,但起诉书不附加强制措施,不影响展商继续参展。

参展知识产权保护

常用方法

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水平,主动申请专利

一方面要有原创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还要在运用知识产权上讲究战略和策略。企业应制定实施积极的专利保护措施,主动防御。尽早申请专利,作好产品技术储备和自我保护。

提前筛查风险,做好预防措施

企业应运用德国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参展前可以排查展品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免收临时禁令,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护函(Schutzschrift);或在“保护函中央登记系统”(ZSR,www.schutzschriftenregister.de)登记,申请费用每次45欧元(不含增值税),系统保存90天。目前德国已加入该系统的62家法院会在发出临时禁令前查询有无对应保护函。对于没有加入该系统的法院,申请人应主动告知已上传保护函供其参考。

知识产权是把“双刃剑”:利用不好,会影响企业参展效果甚至伤及长远发展;利用好了,则是“保护伞”,在防止外界侵权和恶意竞争的同时,能够让企业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借助展会平台更专注于业务拓展。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保护创新、保全成本、保障收益。在法律制度不同的双边经贸往来中,这点更为复杂而且重要。深耕中德经贸的企业,只有保护好核心竞争力,才能夯实发展基础,在激烈竞争中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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