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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高调”维权:首签知识产权备忘录
发布时间:2007-09-03  更新时间:2007-09-03  作者:本站作者  点击次数:3868

      820,科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国际)与其中国组团单位代表,在京签署了《关于合作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备忘录)。根据双方事前达成的共识,各组团单位除完成其组团参展的责任外,还有义务维护展览主办机构的利益。
  科隆国际方面强调,作为科隆国际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中国的24家组团单位将与科隆国际共同从诚信、可靠、公平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和促进欧洲经济领域对中国市场参与者的信赖程度。为此,科隆国际与各组团单位就6个层面达成协议和相应的解决措施。该协议第6条明确规定:本协议有中德文两个版本,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解释,以德文文本为准。本协议遵循德国法律,法庭诉讼地点在德国科隆。
  阻止侵权的重要一步
  按照科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代理首席执行官赫伯特·迈纳的说法:此次与中国24家组团单位签署知识产权备忘录,是向有效阻止展会期间的侵权行为迈出的重要一步。科隆国际将根据协议的各项条款,尽快解决和完善与现行法律相矛盾的地方,帮助受侵权影响的企业获得其应有的权利。
  该协议规定,签署该备忘录的中国组团参展机构有义务遵守德国的相关规定,并执行达成的相关措施,促进在展会期间保护知识产权以及避免发生侵权行为。该备忘录的内容涉及:在展览会现场,科隆将设立醒目的专门咨询中心、提供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以及专家律师。德国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将在展会现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咨询服务。
  德国政府提供的书面资料明确告知参展企业,在展会期间,一旦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将面临展品被清理出场、关闭展位,甚至拒绝以后参展等严重后果。
  迈纳表示,中国是科隆国际展会最大的参展国,所以科隆国际做了很多工作,制订明确的规定,铲除针对亚洲参展商在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偏见和与此相关的不利因素。通过签署知识产权备忘录,表明了科隆国际与中国合作伙伴的鲜明态度:愿意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反对对展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同时,迈纳也指出,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具有相当深度和广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其中,于2006年年初,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的关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特别重要。
  更利于保护企业权益
  根据科隆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每年赴德国科隆参展的中国企业(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区)超过3500家,观众6000名。特别是,科隆国际五金博览会/应用天地、科隆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科隆国际家具展览会、科隆国际体育用品/露营设备及园林生活博览会以及科隆国际食品博览会等5个展览项目,中国展团规模最为庞大。
  据记者了解,此次科隆高调与中国组团机构签署知识产权备忘录,是目前境外展览主办机构中的第一家。针对这一事件,中国贸促会展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沙克仲表示,科隆与中国组团机构签署知识产权备忘录,表明科隆已经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体化了,同时也表明科隆与中国合作伙伴都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他强调,中国企业到境外参展,遇到的问题很多,有时候很难界定哪一方是侵权行为,或者哪一方被侵权了。如果中国企业真有侵权行为,该如何应对,这些都需要专业律师提供专业的服务。但展会上,中国企业并没有侵权行为,却被误告了,或者被清理出场,这时就更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中国企业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迈纳也强调说,侵犯产品知识产权事件,发生在不同的国家。当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年迅速发展,并成为重要的出口国时,有相当数量的中国品牌生产厂家遭受到被侵权事件,他们的产品被非法仿造,并在展会上进行展出。由此看来,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非常必要。
  沙克仲介绍说,近年来,科隆国际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具体的工作,签署了知识产权备忘录之后,很可能会向参展企业明确更多具体的细节规范。对此说法,科隆中国公司方面的有关人士表示,下一环节的重点到时候会向媒体公布。
  据记者了解,科隆国际每年举办的展览项目超过70个,其中40个在科隆本地,25个在境外,而在中国举办的展会项目有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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