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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促进会展业实施意见:围绕新机场建设会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13  更新时间:2018-03-13  作者:  点击次数:3696

近日,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旅游委、市统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贸促会共同印发了《关于促进展览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规划,北京将建设服务于国家政务和重大国事活动常态化需要的国家会议中心二期,积极推动顺义新国展的扩建,并在北京新机场建设集商务、办公及配套设施于一体的综合性会展服务设施,展示我国外交形象,展示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推广国家航空科技创新技术。

根据《实施意见》,明确了坚持服从服务于“四个中心”建设、坚持国际化发展方向、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区域协同发展等四条基本原则,针对北京市展览业存在空间结构布局不合理,服务保障能力、国际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提出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品牌建设、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国际化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阶段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服务优良的服务于“四个中心”建设的展览业发展体系。到2035年,北京市举办国际展览数量达到250个,展览业的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和国际影响力、综合竞争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在展览设施完善方面,北京市将优化展览业空间布局。一是打造国家政务和重大国事活动的承载区,高标准推进国家会议中心二期建设,适应服务于国家政务和重大国事活动常态化需要。二是完善国际高端政治经济会展的功能区,全面提升雁栖湖国际会都的服务保障能力,服务和保障好国家的政治交往。三是培育国际商务会展活动的聚集区,积极推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天竺新馆)扩建项目,打造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会展活动聚集区。四是规划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的示范区,在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集商务、办公及配套设施于一体的综合性会展服务设施,打造国际交往中心的窗口和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交流合作的示范区。

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将鼓励支持大型骨干展览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合等形式组建国际展览集团,壮大龙头企业。同时推进市场化进程,规范和减少政府直接办展,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举办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具有市场需求的展会。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北京市将建立展览业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展览业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提供展览信息发布、宣传推介、业务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实现政府、协会、企业信息共享和良性互动。

在国际化水平提升方面,培育发展一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自主品牌展会、与首都产业相匹配的特色展会,国际交流合作密切,展览业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明显提升。举办国际展览数量达到200个,打造出1-2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展览集团,力争引进3-5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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