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都市博览局获悉,《成都市会展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出台。《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配套、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会展业体系,初步建成“国际会展名城”。根据《规划》,到2020年,成都会展业总收入达到1040亿元,形成新的千亿产业(其中会展业直接收入达到110亿元,间接收入达到930亿元,年均增速8%),实现成都会展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6.5%。会展规模扩容升级,全年举办重大会展活动数量达到700场,全市会展场馆室内展馆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以上,年度展览总面积突破400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数量达到12个以上,参节人数10万人次以上的节庆活动数量达到20个以上。会展国际化水平稳步提升,年度举办的国际性会展活动次数达175次,占全年重大会展活动的比重达到25%。形成10个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展会项目达到5个以上,在蓉举办的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会议达到20个以上;境外参展商比例达到20%以上。会展企业培育壮大,培育本土年营业收入过亿元会展企业5家,引进3家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
2. 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展会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展会,每届资助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同一展览资助不超过五届。《办法》规定,展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享受资助或奖励:列入市年度展会计划;符合会展产业发展方向,规模大、有发展潜力和社会效益;符合国际性、国家级和区域性展会标准。 享受展览资助,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按照市场化运作,连续成功举办且具有一定规模,能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带动第三产业增长并具有发展前景;第一届规模不小于300个标准展位,第二届规模不小于400个标准展位,从第三届起规模不小于500个标准展位;申请资助的展览项目自筹资金占资金总额的60%以上;展览天数应达3天以上。同一个展会项目,既举办展览又召开展中论坛等会议的,可同时申请展览和会议的资助或者奖励;展会举办单位每引进一家全球500强企业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每个展位资助3000元参展费用。